《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今年起施行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31日9时讯(周番)《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于今年起施行,它是继《重庆市公共体育场馆条例》《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之后,市人大颁布实施的第三个体育法规。
《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明确规定市、区县(自治县)政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举办运动会等全民健身活动,特别是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开设体育课、组织好体育活动和运动会,老年人体育组织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同时,对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开放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尤其是鼓励学校、居民住宅区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强化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主体责任。
重庆市体育局局长丁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维护群众全民健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也在严格执法、规范服务等方面,对全民健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3年,我市将在主城区1840亩边角地上,建设92个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在主城半岛(江心岛)建设一批体育运动休闲设施。在两江四岸新建一批智慧健身长廊,新建109公里亲水慢行道(骑行道)。在两江四山建设山城步道50条,实现主城四山登山步道完善贯通。到2022年,全市建成健身步道10000公里,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80%的乡镇建有乡镇体育健身广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市、区县两级体育总会实现全覆盖,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2.25万人,实现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6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