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转股总投资规模已达9095亿元 定向降准成加速器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6月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下一步债转股工作的重点是破解难题、打通堵点,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实施机构尽职免责办法,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定价市场化水平。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
据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介绍,2018年7月人民银行定向降准后,释放了5000亿元资金,截至目前,市场化债转股总体投资规模是9095亿元,其中定向降准以后新增5080亿元。商业银行反应积极,在新增债转股规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参与债转股企业公司治理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也提升了社会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积极性。
债转股工作将进入提质增量阶段
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下一步债转股工作的重点是破解难题、打通堵点,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实施机构尽职免责办法,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定价市场化水平。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
连维良介绍,目前已有106家企业、367个项目实施债转股。实施债转股的行业和区域覆盖面不断扩大,涉及钢铁、有色、煤炭、电力、交通运输等26个行业。截至2019年4月末,债转股签约金额已经达到2.3万亿元,投放落地9095亿元。
随着各项工作的逐步深入,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工作在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如在企业杠杆率方面,截至2018年年末,我国总体杠杆率为249.4%,比2017年年末降低1.5个百分点;同时,债转股工作增强了优质企业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目前针对优质企业的债转股占到落地规模的一半以上;除此之外,债转股工作还推动了出险企业债务的稳妥有序处置、深化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有力支持了民营经济发展。
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作为降杠杆减负债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在优化企业资本结构、降低企业债务风险、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连维良指出,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我们特别强调“两个多元”,就是主体多元和方式多元。主体多元就是民资、外资等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投资者都可以依法平等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方式多元就是有多种方式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既包括战略投资方式,也包括机构投资方式,还有财务投资方式。
连维良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债转股包括参与国有企业的债转股。民营企业本身债转股,现在已有24个企业债转股项目落地。
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表示,2018年7月人民银行决定定向降准,释放5000亿元资金后,商业银行反应积极。一是在债转股规模方面,定向降准后有了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市场化债转股总体投资规模是9095亿元,其中定向降准以后新增5080亿元。二是带动作用比较明显,17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之后债转股新增投资规模大幅增加。三是定向降准后在帮助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上力度进一步加大。四是商业银行参与股权管理,参与债转股企业公司治理有自己的优势。五是社会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积极性提升。
央企成债转股“领头羊” 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管局负责人王海琳也表示,中央企业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前中国宝武、国家电投、中船重工等19家中央企业已经和银行等机构签订了债转股协议,签约规模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下同),一大批项目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落地金额超过3000亿元。
王海琳在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如是表述。王海琳称,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作为降杠杆、减负债的一项重要措施,在优化企业资本结构、降低企业债务风险、减轻企业债务负担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据王海琳介绍,今年以来,国资委持续推动中央企业开展降杠杆、减负债工作,中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继续保持稳中有降的态势。今年一季度末,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是65.7%,同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有56家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实现下降,特别是冶金、火电、建筑等产能过剩及高负债行业的负债率明显下降。
王海琳强调,中央企业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也不是“一转了之”,而是要以时间换空间,使企业尽快恢复健康的资产负债结构,解决暂时性的经营困难,实现可持续的发展目标。金融机构和实施机构在转股对象、转股债权等方面的选择上也是经过充分论证的,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来操作的。
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作用 建立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
债转股定价问题是当前市场参与各方关注的焦点。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下一步要直面问题、破解难题。其中第一点就是建立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连维良认为,重点要从建机制、拓平台、简程序、明责任等多个方面解决转股定价市场化的问题。
“建机制就是建立市场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连维良说,上市企业转股价格可以参考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非上市企业转股价格可以参考竞争性报价或其他公允价格。
市场形成价格需要有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载体。连维良表示,拓平台就是要通过相应的资产交易平台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推动各类产权交易场所为债转股提供交易定价服务,更好地形成竞争性的市场。
简程序指的是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程序,明责任指的是明确相关方的责任边界,重点是落实尽职免责的要求。连维良强调,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国有资产交易的分级审批制度,落实企业决策的自主权,能不审批的、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就由企业自主决定,确需审批的,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间。
连维良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完善操作政策,畅通堵点,使市场化定价机制能够真正实现。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发挥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在债转股中的重要作用。据悉,2017年,5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成立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专注于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经过两年的运营,目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经成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主力军。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共落地实施债转股项目254个,落地金额4000亿元。其中,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管产品等渠道共募集社会资金2500亿元参与债转股项目。
如何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作用?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志清表示,在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将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债转股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具体来说,要研究解决实施机构在定向降准资金使用中的操作性问题,支持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快专项金融债券的审批流程,指导母行加强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金、业务、人力支持,协同推进债转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