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存在四方面共性问题
新华社上海9月6日电(记者 潘清)作为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首要环节,“适当性管理”在强化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业界认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仍存在执行效果未达预期等四方面共性问题,相关机制仍待进一步完善。
“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6日在上海举行。本届论坛以“强化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为主题。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巩海滨表示,适当性管理可以加强对投资者的事前保护,强化市场主体的适当性义务,同时体现“买者自负”的原则,有效降低投资者损失的事后监管、司法成本。
他同时表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运行仍面临四方面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
首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执行效果尚未达到预期。经营机构未向投资者充分履行产品或服务的说明义务,对投资者的分类和识别评估不到位且流于形式,汇集不适格投资者集合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等情况,导致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同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之间产生“错配”。
其次,产品和投资者分类的精准度、权威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由于缺乏更加客观、科学的评估机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认定没有大数据支撑和验证,适当性匹配的精准度大打折扣。
再次,金融产品的适当性监管面临主体不同、要求不统一的问题,需要加强统筹协调。
此外,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民事责任缺乏明确的归责依据,不利于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更不利于投资者保护的有效实现。
与会专家建言,进一步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李鸣钟表示,针对传统问卷调查方式缺乏客观数据验证的现状,建议充分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金融科技工具,对投资者“精准画像”,着力提升适当性匹配效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徐明表示,投资者过少令“新三板”面临挂牌公司融资困难、市场流动性严重枯竭、交易连续性无法进行的问题,极大制约了市场基本功能的发挥。
徐明认为,经过近七年的发展,“新三板”公司质量、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投资者的专业知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和力度也不断加强,“新三板”投资者门槛降低已具备现实条件。徐明建议,尽快降低“新三板”准入门槛,并着手进行差异化的投资者准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