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重庆出台15条措施支持民企融资

干货满满!重庆出台15条措施支持民企融资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2019-09-12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并发出通知,持续提高重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具体措施”内容包括政策引导、完善信息平台、建立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等四大方面,具体分别提出了15条措施。

记者看到,针对一些金融机构“不敢贷”的顾虑,“具体措施”提出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从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放宽至3个百分点。依法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依法查处。

对于政策落地的监督保障,中央在渝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内行业的指导和监督,地方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指导市管金融机构落实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地方类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进行引导和督促,对不落实主体责任、不履行社会职责的机构通报批评。组织开展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和评估,及时总结可复制易推广的成功案例和有效做法。对贯彻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支持民企融资15条具体措施

1.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用好再贷款和再贴现新增额度。

2.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建立推动民营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同推进我市优质民营企业上市工作。

3.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

4.抓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丰富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深度推进“渝快融”,建立民营、小微企业融资主体数据库,整合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涉企信息,实现与金融机构共享共用。

5.持续健全地方增信体系。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由此产生的代偿损失,按20%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6.积极推动各类股权融资规范发展。培育投资于民营科创企业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

7.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确保完成“两增两控”目标,推动落实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8.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比重。

9.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商业银行把主业突出、财务稳健、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作为授信主要依据,合理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

10.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商业银行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信息科技提供线上贷款渠道,提高授信审批效率。

11.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商业银行遵循经济金融规律,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科学设定信贷计划,不得组织运动式信贷投放。

12.帮助遭遇风险事件的企业摆脱困境。加强“政银企”对接,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走访行动,建立定期协调会议机制,督促企业自改自救,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

13.有效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抓紧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14.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引导民营企业珍惜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

15.加强对政策落地的监督保障。中央在渝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内行业的指导和监督,地方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指导市管金融机构落实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地方类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进行引导和督促,对不落实主体责任、不履行社会职责的机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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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满满!重庆出台15条措施支持民企融资

2019-09-12 12:28:20 来源: 0 条评论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并发出通知,持续提高重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具体措施”内容包括政策引导、完善信息平台、建立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等四大方面,具体分别提出了15条措施。

记者看到,针对一些金融机构“不敢贷”的顾虑,“具体措施”提出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从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放宽至3个百分点。依法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依法查处。

对于政策落地的监督保障,中央在渝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内行业的指导和监督,地方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指导市管金融机构落实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地方类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进行引导和督促,对不落实主体责任、不履行社会职责的机构通报批评。组织开展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和评估,及时总结可复制易推广的成功案例和有效做法。对贯彻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支持民企融资15条具体措施

1.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用好再贷款和再贴现新增额度。

2.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建立推动民营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同推进我市优质民营企业上市工作。

3.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

4.抓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丰富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深度推进“渝快融”,建立民营、小微企业融资主体数据库,整合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涉企信息,实现与金融机构共享共用。

5.持续健全地方增信体系。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由此产生的代偿损失,按20%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6.积极推动各类股权融资规范发展。培育投资于民营科创企业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

7.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确保完成“两增两控”目标,推动落实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8.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比重。

9.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商业银行把主业突出、财务稳健、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作为授信主要依据,合理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

10.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商业银行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信息科技提供线上贷款渠道,提高授信审批效率。

11.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商业银行遵循经济金融规律,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科学设定信贷计划,不得组织运动式信贷投放。

12.帮助遭遇风险事件的企业摆脱困境。加强“政银企”对接,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走访行动,建立定期协调会议机制,督促企业自改自救,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

13.有效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抓紧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14.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引导民营企业珍惜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

15.加强对政策落地的监督保障。中央在渝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内行业的指导和监督,地方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指导市管金融机构落实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地方类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进行引导和督促,对不落实主体责任、不履行社会职责的机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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