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下达学生资助资金53.26亿元
重庆日报讯(记者 匡丽娜)12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2019年我市下达资助资金53.26亿元,惠及学生459.84万人次,实现了各级各类学生应助尽助。
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施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寄宿学生在校上学期间免费提供一顿午餐;健全了困难学生资助“兜底”保障机制。
市教委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市级安排义务教育免教育辅费及作业本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资金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8.83亿元,惠及318.09万人次。
我市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农村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9年,市级安排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2.43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13.87万人次。
我市对中职学校学生(艺术表演相关专业除外)和普通高中学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建卡贫困户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学费资助;对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年2000元,其中对重庆籍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3000元;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住宿费资助;对具有重庆市正式学籍的我市所有全日制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免教材费资助。2019年,市级安排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15.34亿元,惠及中职学生92.19万人次。
此外,2019年,市级安排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资金12.74亿元,惠及学生29.79万人次;安排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资金3.92亿元,惠及学生5.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