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 重庆出台十条举措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1月9日,记者从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高院、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和重庆银保监局,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围绕“获得信贷”指标,提出提高金融担保增信支持、健全金融信贷容错机制等十条具体措施,切实提升金融信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据了解,这十条举措主要致力于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缺少有效抵质押物和征信信息缺失、融资贵等融资难点、痛点,涉及合法权利力度指数、信贷信息深度指数以及征信覆盖面等方面。
具体包括:加强金融信贷政策引导,优化金融信贷流程,降低金融信贷成本,提高金融担保增信支持,推进大数据金融服务,健全金融信贷容错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妥善审理金融类纠纷案件,加强金融监管执法。
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较高,部分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敢放贷的情况,《意见》明确,将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对部分总体风险水平偏高、但正在积极进行风险化解处置的法人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从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放宽至3个百分点。
此外,为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意见》还特别提出要加强金融审判,强化金融监管执法。其中强调,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严格依法把握背离实体经济利润的过高利息边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引导和规范金融行为回归本源。
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金融信贷服务可获得性和便捷性,促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