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部门出台多种减免政策扶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有序恢复营业持续发展,24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持续发展若干措施》,通过减免社保、税收等21项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尽快恢复营业。

重庆九部门出台多种减免政策扶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

来源:新华社2020-03-25

新华社重庆3月24日电(记者 韩振)为支持个体工商户有序恢复营业持续发展,24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持续发展若干措施》,通过减免社保、税收等21项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尽快恢复营业。

加强金融政策支持方面,采取支持续贷续保等措施,对6月30日前到期、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支持银行将贷款本金展期6个月,利息缓期6个月,免收罚息,各融资担保机构配合做好同步续保,并缓收担保费。

减免社保、税收费用方面,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减免政策,免征2月-6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3月-5月,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减免检测认证费用方面,事业单位和国企性质的产品质检、认证认可机构,减免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费用,其中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及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免50%。对承租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租赁合同约定的同期1-3个月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商贸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

此外,此次九部门联合出台的措施,还通过实施登记便利化、优化服务举措、实行审慎监管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排忧解难,帮助其尽快复工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重庆九部门出台多种减免政策扶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

2020-03-25 06:30:00 来源: 0 条评论

新华社重庆3月24日电(记者 韩振)为支持个体工商户有序恢复营业持续发展,24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持续发展若干措施》,通过减免社保、税收等21项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尽快恢复营业。

加强金融政策支持方面,采取支持续贷续保等措施,对6月30日前到期、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支持银行将贷款本金展期6个月,利息缓期6个月,免收罚息,各融资担保机构配合做好同步续保,并缓收担保费。

减免社保、税收费用方面,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减免政策,免征2月-6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3月-5月,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减免检测认证费用方面,事业单位和国企性质的产品质检、认证认可机构,减免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费用,其中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及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免50%。对承租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租赁合同约定的同期1-3个月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商贸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

此外,此次九部门联合出台的措施,还通过实施登记便利化、优化服务举措、实行审慎监管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排忧解难,帮助其尽快复工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陈善娜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