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深化医疗保障10个方面合作
重庆日报讯(记者 李珩)4月15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在潼南签署医疗保障合作协议。双方将在10个方面携手协作,全力推进西部地区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助力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增进川渝两地群众医疗保障福祉。
这10个方面包括: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继续扩大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稳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实施药品、医用耗材联盟采购、结果共用、价格联动。
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信息共享。建立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彼此需要提供挂网价格信息。联合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信息发布和监测制度。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协同。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探索必要的价格联动和结果互认。
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就医地监管力度,统一部署。做好重大案件情报共享,双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重大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对方。协助做好异地就医涉嫌违规违约问题现场核查工作,及时协调当地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给予配合。可根据对方请求,派出医保专家进行基金监管例行核查和案件调查。
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统一的体系架构、技术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两地医保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建立工作联系、情况通报、课题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加强与高校、公司等方面“产学研用”合作,推动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医保领域的应用研究。
医保专家库共享共用。共同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咨询论证、遴选谈判、评审认定等活动,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智力优势互补。
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协同。建立病种付费、床日付费、DRG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付费标准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推进两地付费方式改革协同发展。
医保“三个目录”协同。医保药品、用药规则和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协同,探索建立医保药品(地方消化药品除外)、诊疗项目、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互认机制。
探索医保缴费年限跨省转移互认。推动建立参保人员跨省医保关系转移统筹基金清算机制,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参保年限关系转移时,由转出地医保基金向转入地医保基金划转基金,实现与基金收支权责相一致的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经协商讨论,今年内,双方将率先完成提升川渝地区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开展区域联盟带量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挂网信息共享、推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协同、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合作制度机制、高标准推进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支持毗邻地区医疗保障合作等方面具体工作。
“今年内,川渝两地所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全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重庆市医保局党组书记蒋建国说,除住院外,还将扩大跨省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直接结算范围,提升患者就医便利性。
四川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琦说,以区域联盟带量采购工作为例,将通过以量换价,降低患者负担并减少医保基金支出,提升两地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