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获批开展动产融资担保统一登记试点
重庆日报讯(记者 黄光红)重庆日报记者4月16日从市金融监管局获悉,重庆近日获批成为继北京、上海后全国第二批开展动产融资担保统一登记工作的试点地区。
据悉,这是市政府与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家部委协调,市金融监管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落实技术方案,多方共同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获得信贷”工作的结果。目前,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已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将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抵押登记职能委托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履行。
从本月底起,住所地为重庆地区的抵押人在新办上述四类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时,应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一办理。
该系统的基本作用是接收、保存和发布信息。信息由填表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录入,登记系统保存录入信息,记录录入时间,然后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是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获得信贷”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便捷、高效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查询、注销等服务,有助于解决各项动产担保权益登记系统分散、登记规则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获得信贷”、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有效提升金融信贷服务便利性和可获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