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身保险应注意哪些事项?
查验销售资格:请您从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处办理保险业务。您有权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出示《重庆市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及其所在单位的有效工作证件,并记下其联系方式。
阅读保险条款:您有权要求保险销售人员提供保险条款,如决定购买,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投保信息须如实告知:在填写投保单、投保提示书等文件时,您必须如实填写并亲笔签名;对于销售人员询问的有关被保险人的问题,您也应当如实回答,否则可能影响您和被保险人的权益。此外,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署(少儿险除外)。
享有犹豫期权利: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有关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以外,应退还您全部保费。
认真接受公司回访:保险公司会对一年期以上保险产品的个人保单开展回访工作。为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您应对回访问题如实答复,不清楚的地方应立即提出,要求详细解释。请您投保时准确、完整填写家庭住址、邮编、常用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对您及时回访。如果没有接到回访电话,您应主动致电公司询问。
善用续保宽限期:自您缴纳首期保险费后,每次保险费到期日的次日零时起的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未缴费保单仍然有效。如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要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如在宽限期后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信息变更应及时通知:如投保人居住地、电话号码、联系方式等发生变迁,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以确保能享有持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