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酒瓶惹的祸(产品责任保险)
2013年5月,在沈阳某前厅打工的王强正在工作,旁边一瓶鲜啤酒突然爆炸,碎玻璃片飞溅王强全身,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王强最终还是双目失明。法院判决,鲜啤酒在保质期内发生爆炸,并致王强人身伤害,啤酒厂应承担责任,判决赔付王强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精神损害费等共计20万元。
啤酒厂为什么要承担如此大的赔偿责任呢?
这是一种产品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由于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以外的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应对受害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目前,常见的产品责任事故有啤酒瓶爆炸、高压锅爆炸、热水器漏电等。
我们知道,生产厂家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产品责任风险,一旦生产出来的产品发生严重的责任事故,厂家的生产、经营将会面临威胁。保险公司为了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解除产品责任风险,开办了产品责任保险。那么究竟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保险期限又是怎样的呢?可通过下表了解:
保险标的
◎既包括以合同为基础和条件的产品合同责任,也包括不受合同关系限制的产品侵权责任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生产、销售、分配或修理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规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被保险人为产品责任事故支付的法律费用及其他经保险人事先同意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也负赔偿责任
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经过特别约定
◎被保险人根据劳工法或雇佣合同对其雇员及有关人员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劳工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承保
◎被保险人所有照管或控制的财产损失,应由财产保险承保
◎产品或商品仍在制造或销售场所,其所有权尚未转移至用户或消费者之前的责任事故损失,应由公众责任保险承保
◎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发生的事故责任损失
◎被保险产品或商品本身的损失及被保险人因收回有缺陷产品造成的费用及损失,应由产品保证保险承保
◎不按照被保险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使用或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造成的责任事故损失
保险期限
◎责任期限通常为1年,到期可以续保
◎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的产品或商品,也可以投保3年、5年期的产品责任保险,但保险费仍逐年结算
◎产品责任保险的索赔有限期限应按保险单规定或当地有关法律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我国按法律规定为1年,有的国家或地区规定为3年
生产厂家如果将产品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一般都会在产品生产、销售资料上明确标明投保的有关情况,但受害人一般还是先要向销售者或生产者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应根据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和保险合同的责任限额来确定赔偿金额。
我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很多法律都规定了产品责任,各种生产、加工、修配企业都面临产品责任风险。投保产品责任保险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经济保障。
产品责任保险也成了“中国制造”进入国外市场的重要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