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
同时,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不再要求主要股东为行业龙头等。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

证监会拟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

来源:新华社2020-06-14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 刘慧)证监会近日就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修改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定义,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等。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势,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同时,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具备相匹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不再要求主要股东为行业龙头等。

此外,根据新证券法,本次修改还调整了证券公司股权相关审批事项。将“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调整为“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取消的审批情形调整为备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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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

2020-06-14 06:30:00 来源: 0 条评论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 刘慧)证监会近日就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修改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定义,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等。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势,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同时,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具备相匹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不再要求主要股东为行业龙头等。

此外,根据新证券法,本次修改还调整了证券公司股权相关审批事项。将“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调整为“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取消的审批情形调整为备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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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秋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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