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阶段性降低部分港口收费政策延续至今年年底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今年3月出台的阶段性降低部分港口收费政策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

两部门:阶段性降低部分港口收费政策延续至今年年底

来源:人民网2020-07-03

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 乔雪峰)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今年3月出台的阶段性降低部分港口收费政策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内容涵盖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20%标准。

“此举有利于推进物流业、产业链复工复产达产,为货主企业纾困减负。”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至6月,这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已降费3.8亿元,下半年将再降费5.8亿元,全年港口企业预计为货主企业累计降费9.6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交通运输部积极引导大型港口企业、航运企业主动减免港口作业包干费、库场使用费和租箱费等自主定价收费,已为中小企业减负约10亿元,推动了上下游企业抱团取暖、共同应对疫情影响,为更好服务稳外贸发挥积极作用。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两部门:阶段性降低部分港口收费政策延续至今年年底

2020-07-03 06:30:00 来源: 0 条评论

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 乔雪峰)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今年3月出台的阶段性降低部分港口收费政策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内容涵盖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20%标准。

“此举有利于推进物流业、产业链复工复产达产,为货主企业纾困减负。”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至6月,这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已降费3.8亿元,下半年将再降费5.8亿元,全年港口企业预计为货主企业累计降费9.6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交通运输部积极引导大型港口企业、航运企业主动减免港口作业包干费、库场使用费和租箱费等自主定价收费,已为中小企业减负约10亿元,推动了上下游企业抱团取暖、共同应对疫情影响,为更好服务稳外贸发挥积极作用。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陈善娜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