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更好发挥自律管理作用 健全证券行业治理体系
9月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日前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将是新证券法下中证协开展自律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意见》提出,要坚持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的差异化定位,自律管理更加突出前瞻性引导、预防性规范作用;坚持自律措施的市场约束功能,注重构建市场化的自律约束、道德约束、诚信约束、声誉约束机制;坚持行业创新发展与合规风控并重,引导行业机构规范创新,提升资本市场发展活力等。
具体而言,《意见》从八个方面对加强中证协自律管理职责提出指导意见。一是健全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分工协作机制,科学界定行政规定与自律规则的规范内容,完善行政规定与自律规则制定的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改革举措和监管政策调整的市场评估机制;二是全面实施证券从业人员自律管理;三是建立引导行业创新发展的常态化服务机制;四是建立自律导向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五是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六是强化证券发行承销保荐业务自律管理;七是推动场外市场业务自律规范体系建设;八是加强协会治理结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确立加强了中证协自律管理职责的工作目标,即通过制定自律规则和业务规范、开展评估评价、推广示范实践等方式,强化自律管理,优化会员服务,畅通传导机制,健全行业机构执业能力和责任体系,加强执业质量的正向激励,更好发挥在预期管理上的传导作用,引导行业机构突出主业、守正创新,建设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营造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发展生态,进一步发挥协会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公司自治三位一体行业治理体系中的特殊作用。
中证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的主动性、特殊性和预防性作用,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自律约束与声誉激励机制,构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下一步中证协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目标型、任务型分解形成落实方案,排出时间表、优先序,不断优化自律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自律管理是证券行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行业机构规范经营、从业人员合规展业等方面具有特殊作用。29年来,中证协坚持“自律、服务、传导”职责定位,不断发展完善证券行业自律管理,初步构建起覆盖行业机构、证券从业人员和证券业务活动的自律管理工作体系,成为行政监管的有效补充。(经济日报记者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