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荐股套路多 小心沦为“接盘侠”
今年以来,通过网络直播荐股忽悠散户高位接盘的骗局明显增加,直播的方式更直观、更具诱导性,容易让散户于短时间内在缺乏思考的情况下买入,沦为“接盘侠”,部分投资者将此类骗局称作“杀猪盘”。

非法荐股套路多 小心沦为“接盘侠”

来源:经济日报2020-10-09

“本以为微信群里都是不如我懂股票的‘小白’,原来我才是最蠢的。”日前,在名为益股大讲堂的荐股平台直播间“老师”诱导下,刚入股市的投资者李余省(化名)全仓买入某股票,短短数小时浮亏近20%。

李余省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以来,通过网络直播荐股忽悠散户高位接盘的骗局明显增加,直播的方式更直观、更具诱导性,容易让散户于短时间内在缺乏思考的情况下买入,沦为“接盘侠”,部分投资者将此类骗局称作“杀猪盘”。

类似非法荐股的活动可谓花样百出,主要有4种形式:

一是“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其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蛊惑交易、抢帽子交易、利用信息优势操纵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上述行为分别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及操纵证券市场等。

二是“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网络直播荐股、微博微信荐股、软件荐股、培训荐股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上述行为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三是“场外配资”,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系统分仓、出借账户、虚盘配资、点买配资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从事“场外配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从事虚盘配资则可能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黑群”“黑APP”,是指不法分子为开展违法活动,借助微信、QQ、微博等工具创建群聊,或开发上线APP等,用于宣传、引流或招揽客户,甚至直接从事相关违法活动。根据证券法规定,“黑群”“黑APP”等传播媒介也可能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非法荐股是利用个别投资者偏爱内幕消息、喜欢跟庄、想发横财的心态,让其购买相关服务。当投资者“入坑”并且限时、全仓跟随买入时,会发现所买股票一泻千里,诈骗方根本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利。根据有关规定,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直播平台上的主播有偿提供荐股服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执业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各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侥幸心理,自觉远离非法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周 琳)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非法荐股套路多 小心沦为“接盘侠”

2020-10-09 14:27:06 来源: 0 条评论

“本以为微信群里都是不如我懂股票的‘小白’,原来我才是最蠢的。”日前,在名为益股大讲堂的荐股平台直播间“老师”诱导下,刚入股市的投资者李余省(化名)全仓买入某股票,短短数小时浮亏近20%。

李余省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以来,通过网络直播荐股忽悠散户高位接盘的骗局明显增加,直播的方式更直观、更具诱导性,容易让散户于短时间内在缺乏思考的情况下买入,沦为“接盘侠”,部分投资者将此类骗局称作“杀猪盘”。

类似非法荐股的活动可谓花样百出,主要有4种形式:

一是“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其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蛊惑交易、抢帽子交易、利用信息优势操纵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上述行为分别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及操纵证券市场等。

二是“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网络直播荐股、微博微信荐股、软件荐股、培训荐股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上述行为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三是“场外配资”,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系统分仓、出借账户、虚盘配资、点买配资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从事“场外配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从事虚盘配资则可能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黑群”“黑APP”,是指不法分子为开展违法活动,借助微信、QQ、微博等工具创建群聊,或开发上线APP等,用于宣传、引流或招揽客户,甚至直接从事相关违法活动。根据证券法规定,“黑群”“黑APP”等传播媒介也可能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非法荐股是利用个别投资者偏爱内幕消息、喜欢跟庄、想发横财的心态,让其购买相关服务。当投资者“入坑”并且限时、全仓跟随买入时,会发现所买股票一泻千里,诈骗方根本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利。根据有关规定,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直播平台上的主播有偿提供荐股服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执业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各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侥幸心理,自觉远离非法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周 琳)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陈善娜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