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为和谐等次的企业 两江新区最高奖励2万元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
12月12日,记者从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获悉,两江新区近日正式发布《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激励管理办法》。据悉,这是全市首个和谐企业激励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资金激励措施更属全国首创。
根据办法,两江新区将对每年新创或三年期满复核后确定为和谐等次的企业,给予A级5000元、AA级1万元、AAA级及以上2万元的企业创建(保持)工作一次性奖励。
办法规定,对获得和谐劳动关系等次的企业,组织人员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培训且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取得证书的,在享受新区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基础上,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高级技工)每人再增发1000元奖励,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技师)每人再增发2000元奖励,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高级技师)每人再增发3000元奖励,资金奖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