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23条金融举措出台 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再加强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题:23条金融举措出台 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再加强
新华社记者吴雨
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23条政策举措,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这些举措将为哪些群体带来利好?又将为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助力?
今年以来,国际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对经济运行的冲击影响加大。当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提出23条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初期,人民银行曾于2020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了30条金融措施,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出台的23条金融举措,既有此前有力政策的延续,也有针对当前困难和问题新增的举措,还对一些不适合当下情况的政策进行了调整。
在金融部门看来,纾困是当下金融举措着力点。此次推出多条举措着重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
通知指出,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通知提出,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
温暖市场主体,才能稳定发展预期。当前,一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面临经营成本上升、人工租金上涨等资金压力,融资难题依然突出。
对此,新出台的举措聚焦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对符合要求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提供激励资金;不仅将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还提出必要时可进一步增加额度;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进一步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关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增长情况,我们对21家全国性银行按季度进行评估,利用相关政策工具,力保这两类市场主体的新增信贷持续增长。”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人士强调,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人民银行还明确了金融支持的受困人群:例如,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又如,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
金融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具有重要作用。新出台的举措中,有的与重要农产品产销、能源供应有关,有的涉及物流航运,有的旨在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支持。而这些金融举措背后,是一项项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功能: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抓实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用好用足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
在市场普遍关注的房地产和平台经济领域,此次金融举措明确了支持方向。
通知提出,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不搞‘一刀切’。”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人士表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今年一季度外贸以两位数增长实现了“开局稳”,拉动经济发展的后劲离不开金融支撑。为促进外贸出口平稳发展,新出台的金融举措优化了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比如,为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在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的企业类型中,新加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如,此前减半收取的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此次直接改为免收。
人民银行、外汇局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解决政策落地的痛点难点,主动呼应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完善政策落地长效机制,确保政策及时惠及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