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融资新政策覆盖重庆全域 “专精特新”企业可在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决定
本报讯 (记者 黄光红)6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重庆外汇管理部)发布消息称,重庆“专精特新”企业可以像高新技术企业一样,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境外资金,最高额度可达1000万美元。
2020年末,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下,我市在重庆自贸试验区、两江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试点,支持试点区域内的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进行境外融资。
来自重庆外汇管理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5月底,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试点已支持重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净资产规模较小的多家实体创新型企业,获得便利化额度近3000万美元。
如今,随着重庆成为同时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17个省市之一,将为在渝企业带来三方面政策利好:一是试点区域扩容——由重庆自贸试验区、两江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至重庆全域;二是试点主体扩容——新政策允许重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享受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试点政策;三是试点额度扩容——新政策将额度由最高500万美元提高至1000万美元。并且,将对发展前景较好、属于国家重点支持行业和领域的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