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国家文化数字化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远景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这为推动我国文化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文化建设数字化转型,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资产的有效转化和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结果。当前,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二者相辅相成,融合发展。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文化数字化发展是实现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根本手段,成为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既要重视中华文化资源的全面梳理、科学分类和规范标识,又要重视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区域性文化计算智能中心,加快文化数字化科技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文化数字化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进一步推动国家文化数字化发展,一方面,应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公开化”的数据分享原则,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机构指导的文化数字化协同机制和共生生态,打造以文化资源的数据采集、数据加工、数据挖掘和数据服务为特色的数据价值产业链。要创新文化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加强文化数据供给侧与文化数据需求端的动态调配和精准对接,实现文化资源线上线下一体化、文化体验“大屏”“小屏”跨屏互动化、文化消费城市乡村联动化、文化服务东西部协同化的价值共生与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应推动文化数字化开放平台建设,构建文化数字化共生体系,建立健全文化数据共享机制。文化数据平台要采取分类分级的形式推动建设,对于文化数据采集等,应以公共财政资助和政府采购等经费支持形式,做好数据标准的统一和平台的网络互联,做好文化资产的版权登记和价值评估;要创新文化资产智能授权模式和动态价值协商机制,发挥互联网平台的聚集效应和流量转化效应;要广泛吸引各类创意性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发挥个体创意者和机构创意者的创意活力,通过市场化手段向社会提供高品质、高感知、高价值的创意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