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作业后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新政体现效率导向
6月10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2022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涵盖了34条具体举措。其中,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表述,首次提出了“优化补贴兑付方式,把作业量作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分步兑付的前置条件”,即在购机后给购机农户兑付一部分补贴,达到一定作业量后再兑付剩余补贴额,也即是先作业后补贴。这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一项新的重大调整。
自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截至2021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580亿元,扶持4000多万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各类农机具5000多万台(套)。持续18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我国农机化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但近年来部分类别农机,特别是低端农机出现了相对饱和现象,部分地方还存在一些农户非理性购机导致农机闲置的情况。
特别是拖拉机、谷物收割机等类别相对饱和。比如,2020年我国机耕面积19.22亿亩,2204.88万台拖拉机平均拖拉机承担耕地面积仅有87亩,如果每台拖拉机承担耕地面积再提高26.94亩,即可使机耕水平达到100%。2020年,我国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主粮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高达97.19%、84.35%和89.76%,三大粮食作物机收面积12.08亿亩,219.51万台稻麦和玉米联合收割机平均每台完成作业面积550亩。其中160.66万台稻麦联合收割机台均机收面积仅为476亩,只需每台收割机机收面积提高23.09亩即可使稻麦机械化水平达到100%。虽然我国粮食作物机械的利用率远高于日韩,但和欧美还有较大差距。
目前,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补贴方式进行调整,不再是只要购机就给全额补贴,而是将一定作业量作为补贴资金分步兑付的前置条件,即“先作业后补贴”的模式进行补贴。这对于相对饱和的农机来说,将起到一定的需求抑制效果,农民的非理性购机行为也将减少。而对于那些保有量不足的农业机械则将起到推动作用。
当前,我国粮食生产机械保有量相对偏高,但经济作物、林果、设施农业、养殖业等产业的机械化水平偏低、机械保有量整体不足。如油菜、马铃薯以及蔬菜等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普遍偏低,设施农业、林果茶等机械化水平不足50%。比如,2020年每1万亩蔬菜平均只拥有0.78台蔬菜收获机,每1万亩甘蔗平均只拥有0.99台甘蔗收割机,保有量严重不足。这一新政策的实施,将购置和应用结合起来,对于这些农机保有量不足的领域,预计会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大幅度提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
但是,这一新政的实施,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技术层面。目前作业信息监测主要基于北斗定位终端传回定位信号至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平台进行信息采集,还应充分考虑卫星信号强弱、监测设备可靠性等导致的数据质量问题,并应不断优化平台算法提高数据处理准确性。
二、制度设计层面。目前基于定位技术的作业监测仅限于大价值的移动作业设备,对于补贴额仅千元以内的小农机由于加装监测设备成本高于补贴额因而没有监测价值,对于烘干机等大价值固定设备仅基于定位技术无法监测作业信息而存在盲区。
三、政策执行层面。目前个别省份因为本级财政紧张,存在挪用中央专项资金导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结算进度缓慢问题,如果“把作业量作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分步兑付的前置条件”,那么宜从中央层面给出明确的分步兑付周期刚性要求和作业量门槛要求,以提高农户对政策的认同度和获得感。因此,应充分利用好当前处于试点阶段的时间窗口,在试点省份将问题进行充分暴露并一一解决,然后再全国范围全面实施。(作者张宗毅为江苏大学中国农业装备产业发展研究院特聘教授)